這名母親在給警方的短信中說道:我但凡有一點點能力都不會把小孩送走的。 在蓮塘派出所內,被媽媽遺棄的小軒軒總是含著眼淚。
  這名母親稱孩子父親因為辦了失業證 法院判給的撫養費只有600元 自己無力撫養 是否構成遺棄罪需警方進一步調查取證
  本報訊 (記者龍錕攝影報道)前日上午,一名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子,推著嬰兒車來到蓮塘勞保所,10分鐘後,她留下熟睡中的2歲兒子自行離去。昨日,在羅湖蓮塘派出所內,值班民警當起了奶爸,幫孩子喂飯、換尿布,無論民警如何與這位狠心母親溝通,對方以自己養不活為由拒絕回來將孩子領走。民警表示,這位母親的行為可能已經涉及遺棄罪,呼籲該母親儘快將小孩領回去,後期不排除採取強制措施。
  沒多看孩子一眼
  她將孩子留下哭著離去
  都說兒女是母親身上掉下的心頭肉,可深圳羅湖前日卻發生了一起一個母親將自己的“心頭肉”遺棄的事件。
  前日上午10時30分許,饒女士推著嬰兒車來到蓮塘勞保所,2歲兒子軒軒(化名)躺在車內熟睡。現場視頻顯示,饒女士身穿背心,打扮時髦,她還特意把嬰兒車的靠背放低,讓軒軒睡得舒服一點。蓮塘街道辦勞保所工作人員介紹,饒女士的前夫去年底在這裡辦了一張失業證,她自稱,因為這個失業證,兩人離婚時法院判決其前夫每月撫養費只有600元,“她說現在過得很慘,說這些話的時候情緒很激動。”
  事實上,遇上這樣的事,蓮塘勞保所說還是第一次。而饒女士也聲稱,其前夫在深圳有多套房產,她指責勞保所弄虛作假。“我們找到她前夫辦失業證明的手寫單,給她看了,她看了後更激動了,接了個電話哭著跑出去。”從監控錄像看到,饒女士坐著哭了一會,然後站了起來,對軒軒沒多看一眼就直接向門口走去,但可以清晰看到,她這個時候哭得更厲害。“不到10分鐘,她打電話過來,說不會再回來了,說因為法院給判她的錢太低,600多元她活不下去,一定要政府部門想辦法。”工作人員稱。
  民警打通電話後
  她拒領孩子讓送到父親處
  就這樣,睡夢中的軒軒被媽媽拋棄在勞保所。隨後,當地街道辦多次向軒軒的媽媽打電話,但對方始終不接,無奈之下,街道辦只能把軒軒送到了派出所。而據記者瞭解,饒女士先是把兒子帶到街道辦的辦證大廳,之後才去勞保所的。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,由於小孩並非無父無母的孤兒,所以街道民政科也無法接受。
  因為涉及未成年人,而且又是僅2歲左右的幼童,蓮塘派出所專門派了民警對幼童進行全天候的看護,給他買了紙尿褲、奶粉等兒童用品。經查,該男童父親名叫潘某忠,35歲,母親名叫饒某蓮,33歲,被遺棄的男童名叫潘某軒,年僅2歲。
  昨日上午,在蓮塘派出所內,記者看到被媽媽遺棄的小軒軒。小軒軒雖然還沒學會說話,但眼角卻經常泛起淚光,好像知道被拋棄的事實。民警宋軍介紹,他們曾去饒女士的母親家找過 ,但人不在家中,打電話與之聯繫,對方僅表示無力撫養,要求派出所將小孩送到孩子父親那裡,而這名父親目前在外地。
  給民警發回短信
  她稱帶孩子根本沒法工作
  昨日中午,軒軒的媽媽向民警發了一條信息,內容說她帶著軒軒根本沒法工作,在她懷孕7個月的時候,軒軒爸為了與其前妻復婚曾揚言要把他打掉,多年的儲蓄10多萬元也被軒軒的爸爸騙走,每個月600元的生活費難以維持母子二人的生活。記者也撥通饒女士的手機,通話中,軒軒媽媽表明不打算要這個孩子了,因為沒有辦法撫養,並要求民警將小孩送給父親。隨後,記者試圖再次給軒軒的媽媽打電話,但她始終不接。
  根據刑法,對於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,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,情節惡劣的,一旦構成遺棄罪,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而小軒軒父母是否構成遺棄罪,民警表示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取證才能確定。
  小軒軒,你的爸爸媽媽去哪兒了?
  目前,小軒軒仍在蓮塘派出所被警察“爸爸們”悉心看護著,“@深圳羅湖公安”新浪官方微博也於7月23日發出《小軒軒,你的爸爸媽媽去哪兒了?》的尋親微博,期望借助網絡的力量幫助小軒軒找回家人。
  由於小軒軒的父母身份確定,市福利院無法正式接收,而將小軒軒一直安頓在派出所內也不現實。不過,民警表示將會聯繫市救助站,無論是臨時寄養還是正式接收都會妥善處置。  (原標題:勞保所內 娘棄兩歲兒而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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